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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降低起付线提高支付比例

来源:​川江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4日 10:56

日前,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等四个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做好今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据悉,除国家确定的21种大病和四川省贫困人口患病率排名前20类疾病外,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

目前,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省级定点医院。泸州市将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服务体系,加大对基层定点医院的帮扶力度,建立专项救治能力、提升帮扶机制,通过组建医联体、专科联盟,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实现远程医疗等方式,以专科救治病种为重点和突破口。同时,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患者病情确定诊疗方案,实施规范诊疗。进一步降低贫困大病患者负担,加大大病保险倾斜支持力度,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降低起付线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对农村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照规定给予救助,救助比例不低于70%。严格控制医疗费用,防止过度治疗、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挂床住院、虚假住院、虚假治疗等欺诈骗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