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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召开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会

来源:​龙马潭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5日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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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我区召开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会,总结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申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副区长杨勰主持会议。

申波强调,各街镇、区级相关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增进人民福祉的一项重大举措,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全面完成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目标任务。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深入开展居民医保宣传工作,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引导群众读懂政策,自愿参保,确保城乡居民“全员参保”。要做好沟通协调,树立“一盘棋”思想,认真研读、学习、领会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相关政策,切实把握参保政策、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工作要求等,组织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平稳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

据悉,从2020年起,泸州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两档合并为一档。2020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以户为单位参保缴费。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市内:镇卫生院(乡镇一级)从85%提高到90%,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市一级)从80%提高到85%,县区医院(二级)从75%提高到80%,省市医院(三级)50%提高到55%。市外:二级及以下医院从从50%提高到55%。每人每年基本医保最高可报销17万元,加上大病保险不封顶。


图文:李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