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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森林火灾,泸州人请记牢这“十不准”!

来源:​川江号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3日 19:29

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但会烧毁成片森林,伤害林内动物,还会降低森林繁殖能力,引起土壤贫瘠,甚至导致生态环境失衡。那此类事故该如何预防?

据市应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需要做到“十不准”,严防森林火灾,即不准在山上烧黄蜂、烧山赶野兽;不准在林区内丢烟头、火尾;不准在山上烧灰积肥;不准在山上烧木炭;不准在山上烧香烛纸钱、放炮竹、放孔明灯;不准在山边林内烧田坎、烧稻草、秸秆;不准在山上玩火或烤火取暖;不准使用火铳枪械狩猎;不准在林区烧烤食物;不准在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进入林区内炼山

“在扑救森林火灾时,需遵循‘打早、打小、打了’的基本原则。”该负责人说,“打早”是指没有酿成大火时尽早扑火,“打小”是刚刚发生就要抓住有利时机,“打了”是指扑火的彻底性,既要扑打明火,又要清理暗火,消灭一切余火。

同时,在扑火时也要注意遵守火场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高调度,严禁单独行动;扑火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装备,如头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扑火工具;事先应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以防不测,一旦陷入危险环境,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设法进行自救;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直接参与扑火等。

泸州日报记者:曾念

责编:姚艾青 编辑: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