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50 号)
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第十章第五十七条的规定,2021年3月19日泸州市龙马潭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一、在金龙镇曹坝村第四选区补选1名镇人大代表。
二、补选镇人大代表的选举日为2021年4月20日(农历三月初九,星期二)。
三、在出缺代表的选区补选镇人大代表实行等额选举。
四、补选镇人大代表的日程安排,由金龙镇人大主席团按法律规定拟制。
五、补选出的镇人大代表经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有效后,由金龙镇人大主席团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