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高温,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高,防火形势严峻。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些森林防火十问十答,快来一起学习吧!
1、什么是森林防火?
答: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活动的总称。
2、森林防灭火的方针是什么?
答:森林防灭火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
3、发生森林火灾该如何报警?
答: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报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应立即拨通专用报警电话“12119”。报警时要注意做到:报告火情发生地所在的县、乡、村及具体地名、山名,讲清火势大小或危害程度,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
4、引起林火发生的火源有哪几大类?
答:引起林火发生的火源,通常可分为两大类,即天然火源和人为火源。
天然火源是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产生的热源,主要有雷击火、火山爆发、陨石降落、滚石火花和泥炭自燃等;人为火源是人为野外用火不慎而引起火源,可分为生产性火源(如烧荒、烧灰积肥、烧木炭、烧防火线等)和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做饭、取暖、用火驱蚊驱兽、吸烟、小孩玩火等)。
5、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怎样处罚?
答: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48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处罚。
6、林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和含义是什么?
答:森林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是“打早、打小、打了”。
“打早”是“打小”、“打了”的前提,是指扑火行动要迅速,初发火,火势弱,蔓延慢,容易通过投放较少的扑火力量,使用简单的扑火工具将其扑灭。一旦拖延时间,火不断蔓延扩展,扑火工作的困难就会越来越大,投放的扑火力量也要大大增加,后勤供应量和供应难度也将不断加大。
“打小”是指要积极扑打火势弱,面积小的火,把林火扑灭在初起的小火阶段。
“打了”是指灭火的彻底性,林火扑救时必须彻底清除火场的一切余火,防止死灰复燃。实现“打了”是林火扑救的目标。
7、什么是森林火灾责任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答:“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8、扑救森林火灾通常分为那几个阶段?
答:通常分为四个阶段:(1)接近火场阶段:从发现火情到扑火人员到达火场进行有效扑救之前;(2)扑控火灾阶段:从开始扑救到火场合围不再向外扩展为止;(3)清理看守阶段:从清理余火、看守火场到扑火队伍撤离之前;(4)安全归建阶段:从火场验收合格到所有扑火队伍安全返回。
9、森林火灾扑救不得动用哪些人员?
答: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用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10、如何进行迷山自救?
答:(1)停止前进,冷静判定方位,如无法到达指定地点时,应按原路返回原地;(2)无法到达预定地点和返回原地时,就应地报警。如无通讯设备时,可以在火烧迹地内点火报警,给寻找者指示信号,但要注意安全,防止跑火;(3)如在密林深处,要走出密林,选择开阔地带休息,当头脑清醒后细心观察,判定方位,判清方向后返回;(4)沿火烧迹地边缘方向前进,会找到扑火队伍;(5)无其他方法摆脱迷途时,可向河流下游方向行走,最终可以找到村镇。
信息来源:大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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