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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1年07月04日 20:58

阳光水岸B区17栋一单元2号房违规开设快递公司和小超市,物流快递车进入严重影响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几年来小区物业和社区一直不作为。

官方回复 2021年07月15日 11:07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回复: 尊敬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反映阳光水岸B区小区内违规开设快递公司》,我街道高度重视,经我街道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如下:阳光水岸B区17栋一单元2号房的经营行为,于2021年5月取得了相关营业证照;关于快递车辆进入小区影响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泸市府发{2017}8号》文件精神要求,第三条保障措施第4项,“优化快递车辆通行环境”中指出:“机关、企事业单位、校园以及社区物业服务等应为快件投递车辆进出和快递人员投送快件提供便利,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规范快递末端服务车辆管理,待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及生产、使用、管理规定出台后,推进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标准化管理,用于城市快件收投服务,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问题。”不便阻止快递车辆进入小区,工作人员现场对阳光水岸B区17栋一单元2号房快递收发点负责人及快递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要求车辆进入小区必须严格控制车速,注意行人安全。 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红星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电话0830- 8567155咨询。 谢谢网友对我街工作的监督、指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