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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1年08月04日 16:02

你好,我在泸州川悦医药公司药店红星直营门店上班近两年,门店于7月关闭,周围门市和人员可以作证,我和公司签的合同是9月到期,公司从我6月工资里扣了7月保险,8月9月并未上班也从6月工资扣了不合理的钱,本该退回的保证金500元,多扣的保险个人应出部分三百多又扣回去了,但社保未缴到扣的月份。我失业后,一直等待公司给我办理失业救助登记,却没有回音,我7月去就业局大厅申请领失业救助补贴,大厅25号窗口工作人员说要公司去办理,我不用再去窗口办理,我及时告知了公司,却被公司相关负责人一个推一个,拖延办理失业手续,眼看申请失业救济时间快到了,疫情期间不好就业,导致无法及时拿到失业救济金,工资又拖欠乱扣,生活处境十分困难。这个应该怎么求助处理,希望尽快答复,谢谢!

官方回复 2021年08月13日 17:21

刘女士: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泸州川悦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扣减工资等问题我局已收悉,区就业局、区社保局、区劳动监察大队分别于8月9日、10日、12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失业金问题。原单位为您办理完失业人员告知后,您可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或到龙马潭区政务中心2楼就业局24号窗口现场办理。目前您已办理完毕。 社保问题。区社保局联系到泸州川悦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了解到您在公司的工作时间、6月工资发放情况、工资构成等情况。经查,您2021年6月离职,公司发放工资截止于6月,社保缴费截止于6月,社保扣费正常,无违规行为。我局已向您告知调查结果,您本人表示清楚,无异议。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0830-2501210。 工资问题。公司负责人表示只扣除您6月社保的个人部分、押金已退还给您、已支付您6月的工资,但您对工资的金额有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建议您通过仲裁处理。感谢您对我区劳动监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欢迎致电0830-2522230咨询。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