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问政

匿名用户 2021年08月19日 19:42

龙马潭区红星街道枫林丽景小区,3号楼2单元202号。3号楼101号、102号业主将原本属于所有业主共有的公共绿化地圈占,将该区域的公共绿化地种植蔬菜及水果树。并经常使用大、小便给所种植的蔬菜等农作物施肥,在如此炎热的夏季使整个小区经常臭气熏天,小区其他业主深受其害,苦不堪言,但是小区业主又敢怒不敢言。 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破坏、圈占绿地”。少数业主私自把小区绿地圈起来,很明显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对于小区绿地被“私自圈占”,《物权法》明确了绿地的归属权,小区绿地不属于业主个人或物业公司,而是归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所有。希望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我们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查处,还小区业主一个干净整洁空气清晰的生活环境

官方回复 2021年08月30日 16:52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枫林丽景小区部分业主违规占用公共绿化》,我街道高度重视,汇同街道综合执法队、社区工作者、小区物管到现场进行处理回复如下: 1、您反映的枫林丽景小区3号楼2单元202号、3号楼101号业主占用公共绿化地种疏菜现已清理,并已要求物管尽快恢复绿化。 2、您反映的关于业主围挡圈占绿化地,我街道执法队员已对业主3号楼102号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如责令限期改正日期已到,业主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我街道将对该业主依法查除。 3、您反映的以上所有问题,我们均已告知小区物管并要求其加强小区的管理,切实履行好物业管理的职责,严防以上问题的再一次发生,真真正正的还你们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红星执法队电话0830- 8567877咨询。 谢谢网友对我街工作的监督、指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