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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致选民的一封信

来源:​龙马融媒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9日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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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选民:

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泸州市龙马潭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巩固国家基层政权,凝聚全区人民群众智慧和力量,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为2021年11月14日(农历十月初十,星期日)。四个法定时间依次为:10月22日张榜公布选民名单;10月30日张榜公布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名单;11月7日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11月14日选举区、镇人大代表。

按照法律规定,凡到2021年11月14日选举日为止(含11月14日),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民应在选民登记阶段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学校进行登记,但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登记,选区于10月22日张榜公布选民名单。选民对公布的名单有不同意见,可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未列入选民名单又不申请列入的,视为放弃选举权。

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是选好人大代表的基础。选举法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推荐代表候选人人数,不能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人数。区选举委员会在10月30日分选区张榜公布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名单。经过选民反复酝酿、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于11月7日张榜公布

投票是选民行使选举权的直接表现。每位选民都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在规定的时间内凭选民证(选民委托书)领取选票,到本选区设立的选举大会(投票站)投上庄严的一票。选民因故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能超过3人,也不能委托正式候选人投票。本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选举人大代表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关系千家万户的大事,人人有责任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对选举中出现的违反法律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惩处。

各位选民,选举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也是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希望每位选民主动参加选民登记,认真推荐、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严肃认真地投好庄严神圣的一票,选出政治可靠、公道正派、真心为民、务实担当、本领过硬的人大代表,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选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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