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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1年11月18日 11:16

合同约定2021年11月10日交房,现在业主陆续接到电话通知推迟到2022年4月30日前交房,依据《泸州市合力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可在合同约定交房日期延期33天交付,推迟到2022年4月30日,请问是否合理?违约金一个月万分之五比银行利息还低是否合理?若达到逾期交房的条件,是否业主可以按照合同,逾期交房超过一个月,退房退款?毕竟比银行还低的利率,开发商可以一直拖下去,若退房后开发商拖着不退款,多久可以执行强制退款?

官方回复 2021年12月06日 10:56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具体交房时间以开发商通知为准。若达到逾期交房的条件,且逾期交房超过一个月,业主可以按照合同要求退房退款。如开发企业未按照合同执行,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多次给您打电话未接,如有疑问可致电0830-252213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