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泸州日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省委、省政府于近日印发《关于表扬2016—2020年四川省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对全省209个普法先进单位、170名普法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其中,泸州7个集体和5名个人上榜。
具体名单↓
2016年—2020年四川省普法先进单位
龙马潭区政府
泸州市委宣传部
泸州市教育体育局
泸州市税务局
江阳区法院
江阳区委政法委
合江县司法局
2016年—2020年四川省普法先进个人
王小蔺(女) 泸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管理九级职员
马 琴(女) 泸县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副股长
叶 莎(女) 纳溪区司法局政治室主任
高 尚 叙永县司法局副局长
斯德元 古蔺县金兰司法所副所长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七五”普法启动以来,泸州市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保障、抓关键、铸特色,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顺利实施。2019年泸州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2020年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希望此次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再创佳绩。
来源:川江号
编辑:李畅 责编: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