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9 号)
因工作需要,熊建辉于2022年5月5日向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章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审议决定:接受熊建辉辞去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报泸州市龙马潭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