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2022年森林禁火令
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切实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和《龙马潭区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实际,特发布森林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从本令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为龙马潭区森林防火禁火期。
二、禁火区域
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三、禁火规定
凡违反本禁火令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职人员违反本禁令的还将依规依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在场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公职人员,依规依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用火,应及时举报;发现森林火情时,要立即向龙马潭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或当地街镇人民政府报告。
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或0830-2522915。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