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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群众反映的问题,罚!

来源:​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9日 09:39

3月17日,区应急管理局对龙马潭区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51000元的行政处罚。龙马潭区应急管理局以“零容忍”的态度,紧盯群众反映的问题,罚!

近段时间,群众向区应急管理局反映,该区某公司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农村民房中,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接反映后区应急局危化股、执法大队和属地街道立即前往该公司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在某村农村民房一楼储存9桶(合计约7m³)次氯酸钠溶液,经鉴定有效氯含量为10.82%,属于危险化学品,该储存地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具备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该行为涉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等规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该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工作中紧盯群众反映的问题,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解决问题上以“严”的基调作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固本之策,让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在企业、个人心中生根发芽,有力织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