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用户 2023年07月24日 10:29
1、请问泸州市龙马潭区城镇职工社保,69岁已退休,在成都三甲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2、住院确诊焦虑、抑郁症能否凭住院确认证明办理慢特病认定?之前在泸州精神卫生中心已门诊拿药1年多。 3、异地报销比例低于泸州本地就医比例。后期如果病人长期需要在成都治疗,如果办理了成都的居住证,能否按长期异动外住人员享受泸州当地就医的报销比例?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官方回复 2023年07月25日 08:34
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网络问政关于“省内异地就医”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2023年7月24日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通过在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查询,你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凭有效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入院,不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发生的普通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为96%;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为92%;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为88%。 抑郁症可以申请一类门诊特殊疾病,现门诊特殊疾病申请已下放至泸州市公立二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认定,群众长期在泸州市精神病医院治疗,可以直接在泸州市精神病医院进行认定,达到认定标准认定后次月开始享受一类门特待遇。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