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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实施今冬明春服务保障农民工“五件实事” 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龙马融媒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7日 17:31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四川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今冬明春服务保障农民工“五件实事”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农工领发〔2023〕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走访慰问服务专项行动。建立单位协作机制,统筹制定走访慰问方案,深入开展返乡和未返乡农民工、返乡农民工家庭集中走访慰问行动,做好为农民工群体答疑解困、传达关爱、宣传政策等工作。

(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和权益维护专项行动。做好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工作,畅通农工民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搭建供需交流平台,多渠道加强农民工就业供需服务,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切实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三)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负责文化服务专项行动。要广泛宣传和组织发动群众收看2024年四川省农民工春节联欢晚会,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浓厚氛围。有针对性地开发、开放一批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丰富面向农民工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广大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

(四)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旅途服务专项行动。提供代购票服务、预留票服务,组织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协调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提供茶水药品、交通资讯、道路救援、志愿帮扶等便捷高效的服务。

(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各街镇要做好本辖区内的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六)各牵头单位12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报区农民工办。从2023年12月5日起五大专项行动实行周报告制度,请牵头部门和各街镇于12月7日12:00前将联系人名单发送至区农民工办,并在每周四下午18:00前报送近一周以来工作进展情况和专项行动统计表。

联系人:雍远翼;联系电话:2522546;QQ邮箱:48782870@qq.com。


泸州市龙马潭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