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治,天下安。县委书记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县委书记肩负重大使命,手握巨大权力。但需要厘清的是,这绝不意味着县委书记就能呼风唤雨、任性而为。从现有的制度设计、机制架构看,对于县委书记的高要求、强约束,形成了较为清晰、完善的实现路径。
选用县委书记,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一个“德”字,有千钧之重。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只有公道正派、忠诚干净的优秀干部,才能担起县委书记的重任。以德为先,既要看私德,也要看官德,之于此,有一整套完善的考察、考核、甄别、处理流程。某些官德不修、私德不正的个人,其结局必然是“无德者无位”。最近,对某些恶劣个案始作俑者的严肃处理,再次传递了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约束县委书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提速加码。县委书记作为当地的“一把手”,在现实权力结构中有特殊位置。为防止“一把手”变“一霸手”,除了科学配权,也有着一系列成熟的制约体系。比如说,通过贯彻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离任审计,责任倒查、终身追责等等,来倒逼县委书记规范行权、廉洁用权……由此可见,县委书记,远不是一些网络小作文所渲染的,能够只手遮天。
评价县委书记,要看结果导向、要看民心所向。好的县委书记,必然是敢于担当、干事创业、善作善成的实干型干部;好的县委书记,必然是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优秀干部。而说到底,民心与政绩,终究是一体两面、高度统一的。“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焦裕禄,“为当地群众做一点实事不要任何报酬”的杨善洲,这些都是县委书记的典范,也理应成为学习榜样。
焦裕禄、杨善洲、谷文昌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县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就是“一线总指挥”,是我们党在县域治国理政的重要骨干力量。总书记给广大县委书记提出了四点要求:“要做政治的明白人”“要做发展的开路人”“要做群众的贴心人”“要做班子的带头人”。
县委书记有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好“四个人”新要求,这决定了其能否在关键岗位发挥关键作用!县委书记作为“关键少数”,本身就是一个边界感很强的群体,这种边界,包括道德边界、能力边界、职权边界、责任边界,守住边界、不越界,这是行稳致远的基础。而现实中,恰恰有极少数人,没有把握好边界问题,踩了不能踩的红线,犯下严重错误,受到了组织的处理、法律的惩罚,一失足成千古恨,令人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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