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徐兵为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 定2021年2月3日泸州市龙马潭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的规定,经泸州市龙马潭区五届人大常委
泸州市龙马潭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39号)根据靳地胜本人提出辞去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21年2月3日经泸州市龙马潭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靳地胜辞去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靳地胜辞去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2021年2月3日泸州市龙马潭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靳地胜本人提出辞去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泸州市龙马潭区五届
泸州市龙马潭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 职 名 单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区长靳地胜的提请,泸州市龙马潭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2月3日审议通过。决定任命:徐兵为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