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8 11:28
自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以来,泸州海事局在辖区持续推动建立船舶水污染物“船上储存、转岸交付”的“零排放”治理模式,取得良好成效。目前,长江干线四川泸州段船舶水污染物基本实现了“零排放”。
江水明显变清,漂浮物或垃圾几乎在水中看不到
为进一步强化船舶污染防治,扎实推行美丽长江建设,泸州海事局建立了城市饮用水源地数据库,同时严控船舶污染源头,实施船舶污染物零排放。
在泸州港码头,一艘载重5300吨的多用途船——镔港828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正在被免费接收。船长王大林长期开行泸州-上海的货船,近年来,他切身体会和感受到了船舶污染物交付的便利化以及长江生态环境的改善。
“船上更整洁干净了,江水也变得更清澈更绿了。”谈起长江这两年的变化,镔港828货船船长王大林说,现在漂浮物或垃圾几乎在水中看不到,这样的成果可谓一目了然。而在七八年前,自己船上的生活垃圾四处堆放,当时排污意识不强,船上环境很糟糕。如今,垃圾和水污染物的交付实现“量化”,船员们责任心也强了,船上环境和水域生态同步实现良好循环。
持续治理,确保从源头上杜绝污染
据统计,两年来,泸州海事局开展船舶防污染现场检查5600余艘次,对来泸船舶通过“船E行”信息系统交付船舶垃圾121.6吨,交付生活污水16848.7立方米,含油污49.8立方米。
“《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以来,泸州海事局采取了各种措施来保护长江,通过对船舶实施‘电子铅封’、建设港口码头的污染物接收设施等方式实现船舶污染物的零排放和全免费接收,还通过对船舶实施封舱管理,督促船舶使用低硫含量的燃油以及靠港使用岸电,实现了对长江大气的保护。”泸州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副处长龙现说。
通过一系列措施,长江干线营运的200艘泸州籍船舶,每年可减少船载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所需的燃油消耗约460吨,减少大气中硫氧化物排放约44吨、氮氧化物排放700吨、颗粒物排放16吨、二氧化碳排放1400吨,船舶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物及温室气体减排效果明显。
下一步,泸州海事局将强化进港船舶的“零排放”核查,确保从源头上杜绝船舶对长江的污染。同时,将持续开展船舶污染巩固提升行动,延续长江大保护所取得的成效。
来源:酒城e通
编辑:汪静 责编:刘健